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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市2026年森林
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天然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
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2026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天然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项目”公开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委托其办理该项目采购代理工作。为规范采购管理、保障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招投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天然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项目
采购单位:****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万元,招标代理费0.7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服务内容:负责“**市2026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天然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项目”全过程采购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计划梳理、编制项目采购需求、拟定采购方案、配合采购申请及备案、采购文件编制、挂网公告、组织开评标、现场服务、评审配合、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全套招投标资料整理、档案归档、全过程政策咨询、质疑投诉答疑、配合上级部门及审计检查等工作。
服务期限:自代理机构中选并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采购全流程完成(含合同签订、档案完整移交等)止。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参选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2.专业能力:具备开展采购代理业务的相应能力,具备自有或租赁固定经营场所,满足采购代理办公、档案存放需求(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等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及必要的办公设备;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高原工程采购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采购业务培训证明,本公司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平台备案:****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提供登记截图加盖公章。并且,****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登记入库。
4.信用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代理业务无重大投诉、无行政处罚、无行业通报不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年度****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款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业绩专项要求: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同类采购代理业绩,同等条件下具备同类项目代理经验优先。
7.回避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遴选(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与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参选机构与采购单位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等)。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代理业务。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成册)
1.主体资质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专业能力类: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采购业务培训证明、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3.财务及信用类: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投诉、无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4.业绩类:近五年已办结的同类采购代理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材料等,加盖公章),在建项目不予认可。
5.方案及承诺类:完整的服务实施方案(含高原装配式工程采购流程设计、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异地多点配送安装评审保障措施等)、工作保障方案、档案管理方案、质疑投诉应急处置方案;廉洁执业承诺书、本地化驻场服务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优惠说明。
6.其他: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资料。
四、询价时间及递交地点
询价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递交地点:****(柴达木西路18号市发改委4楼)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马老师 0979-****273
七、其他说明
(一)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额0.73万元)。
(二)参与报价的机构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处理。
(三)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审结果选择成交单位,或终止本次询价。
(四)本项目以有效报名单位报价平均值法确定服务单位。
(五)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所有参选资料制作、交通、邮寄等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六)中选机构服务不达标、违规执业、造成项目采购延误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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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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