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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沥青拌合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内容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沥青拌合场建设项目
地点:**市郭勒木德镇宝库村北侧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沥青拌合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05-2026.****.03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971-****3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姓名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