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柴旦镇基础农业设备购置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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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柴旦镇基础农业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18.磋商工作程序18.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

4****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30分钟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澄清不属于实质性变更,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柴旦行委柴旦镇

联系方式:0977-****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城**胜利路81号农牧大厦5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097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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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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