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位于**市**县**路以北、清兴路以南、德福路以东、西小线以西。占地面积为114437.10平方米(171.656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1.712027°,北纬36.955791°。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公路用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水浇地、城镇住宅用地等,现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调查结果
7.1.1场地土壤调查结论
本次场地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土壤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23个,分析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 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规定的基本项目进行监测: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2)特征因子:pH、总镉、总铅、总砷、总锌、总铜、总铬、总镍、汞、石油烃、氰化物、铊、铍、锡、锑、钴、锰、钒。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要求。
7.1.2 场地地下水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分析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 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铁、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检测结果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
3、结论
本次场地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土壤中pH、总镉、总铅、总砷、总锌、总铜、总铬、总镍、汞、石油烃、氰化物、铊、铍、锡、锑、钴、锰、钒。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关注指标及特征因子均未超标,该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继续使用,不需要进行下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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