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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名称: **镇房建工程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材料采购 。
2、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3、联系 电 话 : 0750-****299
4、采购控制价:****765.23元。
5、采购 方式: 询比
6 、 评审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7 、 公示期: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4日。
8、 成交信息 :
|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供应商 地址 | 成交 内容 | 成交金额 ( 人民币: 元 ) | 服务期 |
| 1 | **** | **市**区花城街迎宾大道 51号 | **镇房建工程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材料采购 | ****511.60 |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镇房建工程光伏发电项目结束止 |
对 采购项目的 评审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 提出。 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 采购人 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 采购人 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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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