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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区通宁路排水防涝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省**市**区鲁沙尔镇 |
| 编制单位 | **辰飞****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3年)等要求,****于2025年9月27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市**区通宁路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生产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承诺的防治任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承诺的目标值,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整体合格,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同时项目属于免征水土补偿费;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同意**市**区通宁路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文善/180****354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