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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察汗**镇关**兰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确定****公司为**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自愿退出,经研究,决定撤销上述遴选结果,原《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该项目实施主体将另行组织重新遴选,具体事宜以我单位后续发布的遴选公告为准。
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1****2505
由此给各参选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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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