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民政局关于遴选2027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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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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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保障项目招投标活动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范围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邀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7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二)代理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符合法规及项目需求的招标文件、在指定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澄清公告、组织现场开标与评标、协助甲方与中标服务商签订合同、整理归档全套招标资料及其他招投标辅助工作等。

(三)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工作完成且资料验收合格止。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项目预计金额为194.13万元(含税),****民政厅关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批复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招标代理服务”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 完成登记,或在**省省级公共**交易平台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备案(需提供有效备案证明)。

(三)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四)拥有不少于2名熟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社会救助领域政策的专职代理人员(需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五)近2年内至少承接过1个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如救助、养老、助残等)招标代理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需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三)信用记录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需标注查询日期)、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书面声明。

(四)团队与业绩材料:专职代理人员名单、社保及资格证书复印件,近2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五)服务方案及报价函:包括项目工作流程、时间计划表、人员配置方案、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收费标准(需明确计费依据)。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7日

(二)提交地点:限期内报送到**市柴达木东路55号********中心506办公室,联系人:王玲玲,联系电话:0979—****962),支持邮寄报送,(邮件主题需注明“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单位名称”),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价或询价,纸质版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均不予接收。

(三)提交要求:提交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如不按要求提供,我局有权拒收报价资料。

五、遴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甲方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

(二)综合评审:****小组,运用综合评分方法,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选机构。

(三)结果公示:中****市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合同签订:中选机构需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所有响应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将该机构列入甲方**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项目。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机构参与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制作、交通等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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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2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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