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项目编号:****】中国电建****分局**600MW风电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2026年10月26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0月27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 | 风机基础混凝土埋地防腐,干膜≥800μm,西北高海拔项目,水性环保型。 | 吨 | 100 |
注: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对于紧急需求的情况,响应人需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为采购人优先供货,如调剂产品**,生产线前插排产等。若采购人施工现场用量达不到合同签订暂估数量,响应人应给予理解,并且不算采购人违约。
请各响应人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在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非采购人原因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投标承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包括未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提交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信用担保的,该响应人将被列为受限供应商1年。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分批供货,竞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供货协调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仓储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损耗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幅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的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时间:首批2026年10月30日前,具体以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书为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工程需要分批采购,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
**省******水北调海西**600MW风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采购人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响应人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4.2、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3、响应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采购人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采购人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4、技术指标及项目要求
水性环保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采购技术要求(适配**强盐渍土、高地下水位):
(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风机基础混凝土外表面水性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采购、出厂检验、进场复检、现场施工,用于**地区强盐渍土、高地下水位工况混凝土外防腐,抵御土壤氯盐、硫酸盐侵蚀与地下水长期浸泡;
(2)供货产品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按规范取样复检,复检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
(3)设计涂层干膜总厚度800μm,分层涂布;
(4)拉伸强度:≥1.0MPa;
(5)断裂伸长率:≥800%(适应大温差、混凝土微裂缝变形);
(6)粘结强度(与混凝土基面):≥1.5MPa;
(7)耐水性:浸水168h,涂层不起泡、不脱落、不开裂;
(8)耐盐雾性:≥2000h,涂层无起泡、粉化、脱落(适配高氯盐环境);
(9)耐硫酸盐侵蚀:饱和硫酸钠溶液浸泡168h,涂层无开裂、鼓泡、脱落(盐渍土核心指标);
(10)低温弯折性:-30℃无裂纹(适配**冬季严寒);
(11)抗渗性:≥0.8MPa,不透水(应对高地下水位承压渗水);
(12)环保特性:水性体系,VOC含量≤50g/L,无强刺激性气味;配比为厂家标定重量比,桶身明确标注,仅可使用洁净**稀释,严禁有机溶剂稀释。
(13)每批次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14)有效期内型式检验报告(包含耐盐雾、耐硫酸盐、VOC项目);
(15)涂层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盐渍土、地下水浸泡工况下,质保期内因材料质量问题出现起皮、鼓泡、开裂、脱落、防腐失效,供方无偿提供材料并维修。
(16)因材料性能不足,无法抵抗盐碱腐蚀、地下水浸泡造成防腐失效,供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4.5、验收与交付
物资验收:到货后,采购人、监理单位共同对产品外观、数量、规格进行初步验收,响应人需同步提供合格证、CMA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送货单等全套文件;初步验收合格不免除产品终身质量责任,后期抽检、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响应人无条件负责;专项验收需满足产品实际规格与报价文件、技术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视为验收不合格,响应人须无条件更换。
物资运输方式:桶身清晰标识产品名称、组分、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包装完好密封,防止渗漏。参运车辆建议最大板车长度不超过13米,响应人可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条件合理选择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需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产品因日晒、雨淋发生变质,或因挤压、磕碰产生破损,最终送货至项目指定施工现场。
物资进场资料:每批产品进场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CMA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测报告、送货单。
5、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待验收合格进入质保期,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若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若有),证书应覆盖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相关生产范围。
(3)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若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若有)。
(4)产品资质要求: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 CMA 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完全满足对应国标、行标全部技术指标。
(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供货。
(7)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与能力。
(8)关联度二级及以下关联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必须签章完整制作为 PDF 格式上传。响应文件应包括响应人资质文件、管理体系文件、有效期内本产品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技术响应情况、交货期响应情况以及其他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文件。
8、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响应人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新的报价需比当前最低有效报价至少降低2000元(竞价调整的响应人需要保证上传签章响应文件与系统价格一致)。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响应人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1: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4)响应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合理报价,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若出现恶意竞价行为,破坏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原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限于扣除投标保证金、拉入黑名单等处理方式)。
9、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人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响应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人报价须在2026年10月27日11:00(或最终**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人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10、其他要求
(1)本次竞价保证金采用保函(见索即付)或保证金形式,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接受人抬头为********分局,不得缩写或错写,否则视为无效。保函须在开标前将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省**市**区光华北六路388号**产业示范大厦二期6栋12层,收件人:杨工,电话:191****9650,到付拒收),并于开启时间前将扫描件上传至数智化平台;无法提供保函的,须缴纳等额保证金,由数智化平台自动分配虚拟账号在线收取,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响应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①银行转账;②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3)响应人须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或现货供应能力,以满足项目持续供货的需求。若响应人未按采购人合理要求及时供货(包括未按质、按量供货的情形,亦视为未交货),逾期在7日以内的,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响应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另行采购产生的差价、停工损失等),采购人有权另行主张损失差额。
(4)本次竞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模式。合同生效后,除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响应人不得单方面提高单价或变相涨价,否则视为违约。发生违约时,响应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响应人赔偿因停止供货造成的其他损失。
(5)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利息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报价时响应人应考虑进综合报价中。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支付比例:先货后款,以当月供货、验收量为准,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双方于当月18日前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响应人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采购人完成发票挂账手续后,采购人于45日内支付该批次材料对应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该批次材料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45日内予以返还,各批次款项均按此比例逐批结清。若任意批次材料到货后出现质量问题,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6个月。
三、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 | 风机基础混凝土埋地防腐,干膜≥800μm,西北高海拔项目,水性环保型。 | 吨 | 100 | ||||
| 总计 | 金额填入响应函中 | |||||||
| 税率 | 13% |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请响应人在此表内填写此采购项目包含的所有标的物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供货协调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仓储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损耗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幅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的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有关的配合,并承担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不再额外增补任何费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单价计算表 单位:元
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单价计算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D | 运杂费 E | 综合单价 P=D+E | 备注 |
| 1 | 聚氨酯沥青防腐涂料 | 风机基础混凝土埋地防腐,干膜≥800μm,西北高海拔项目,水性环保型。 | 吨 | 100 | ||||
| 合计 |
注:
(1)本次报价有效期为90天,结算数量以实际到场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固定单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供货协调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仓储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损耗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幅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的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非现金支付产生的利息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报价时响应人应考虑进综合报价中。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支付比例:先货后款,以当月供货、验收量为准,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批次材料到货后,双方于当月18日前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响应人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材料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采购人完成发票挂账手续后,采购人于45日内支付该批次材料对应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该批次材料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45日内予以返还,各批次款项均按此比例逐批结清。若任意批次材料到货后出现质量问题,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6个月。
(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响应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①银行转账;②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1、响应人可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人自行添加)。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分局
地 址:**省**市**区光华北六路388号
邮 编:610031
分局联系人:杨工
电 话:191****9650
邮 箱:****@qq.com
项目名称:********分局南水北调海西**600MW风电项目
地 址:**省****市东北侧及大格勒乡西北侧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130****0030
五、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28-****5962
电子邮箱:****@powerchina.cn
六、纪检监督机构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分局纪委办公室(028-****5962)提出投诉。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