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承担“含氟废液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含氟废液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厂内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利用现无水氟化氢主装置,****园区相关企业内含氟废液1万吨(HF含量30-45wt%),项目建成后年提纯无水氟化氢3000吨(HF含量99.97wt%)及氟硅酸副产品。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总投资:341.53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园区**
联系人:马鹏
电话:189****387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4栋11楼
联系人:范理
电话:135****418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参与公示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如下:
链接:https://pan.**.com/s/1K81lOmiux7LcDPQ0B-Nalw
提取码:hft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相关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