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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500吨碳酸锂,综合利用5万吨大修渣、1万吨炭渣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500吨碳酸锂,综合利用5万吨大修渣、1万吨炭渣项目(一期一阶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清平路;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位于厂区东部。一期一阶段工程由北向南依次建设预处理(布设1台球磨机、现有项目产品铝酸钙料仓及成品区)、大修渣综合利用车间(布设缓冲料仓、反应罐区、盐酸罐区、压滤设备、烘干设备、包装设备、成品贮存区和配电室),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61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