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部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部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建设厅(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青建设〔2025〕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市**区**西路158号****南院区
(2)规模:本次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6981.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582.65㎡,地下建筑面积为9398.96㎡,地下三层,地上十层。消化病住院楼建筑功能门诊、医技、病房楼、科研办公教学、设备用房、地下车库(战时二等人员掩蔽部)。功能单元名称包含门诊住院药房、影像科、门诊办公区、专科门诊、特需门诊、功能检查、内镜中心、病理科、检验科、ICU、手术辅助区、科研办公教学、标准护理单元。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消化病住院楼(包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强电、弱电)、人防、自控、动力、医疗气体、智能化和信息化等建筑主体及室外工程各专业设计,购置相关设备。设计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消防、节能安全、环保和人防等相关要求。完成以上所有建筑物及附属配套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达到“交钥匙”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部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合同估算价:1691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890.0天
招标范围:永久和临时工程的设计、施工范围。 (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各项设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论证、研究试验、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建设期间的驻地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医疗专项、深基坑、人防、钢结构、门窗、幕墙、供电、空调及通风、热水系统、放射防护(含磁屏蔽工程)、实验室、机房、室内外整体装饰装修(含二次精装修等)、医疗专项用房整体装饰装修、物流系统、医用气体、电梯、泛光照明、景观园林、室内外标识系统等二次深化设计。 (2)施工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三通一平、基础工程(支护、地基处理、降水)、各单体建筑、结构、安装工程(含强弱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防排烟、抗震支吊架、空调系统、热水系统、供氧系统、动力及医疗气体工程、物流系统、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室内外整体装饰装修(含室内外标识系统、标识标牌、二次精装修等)、机房、医疗专项用房整体装饰装修(含二次精装修等)、配套工程(变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房、充电桩、盘管式超低氨冷凝蒸汽锅炉、全预混高效冷凝燃气热水锅炉、无油风冷空气压缩机、冷冻干燥机、制氧机、机械停车位);****广场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照明及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挡土墙、围栏、围墙、各出入口、标识标牌及设备设施等);原地下强弱电改移工程、原地下污水管道改移工程、临时管线工程、幕墙、人防、交通设施、供配电、天然气、自来水、医用气体、物流系统等工程。 (3)除法规**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得分包之外,承包人不具备专项施工相应资质的,由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完成验收工作。 (4)其他:1)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BIM技术运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阶段、运营阶段的BIM技术运用。BIM技术应用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归发包人所有。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施工图预算并上报建设单位及全过程咨询管理单位。3)负责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www.****.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5年03月29日 0:00 时至 2025年04月02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 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管理局.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1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地 址:**省**市城**昆仑路28号建工大厦 |
邮 编: | 邮 编:810000 |
联系人:****办公室 | 联系人:张先生、高女士、桑先生 |
电 话:0971-****106 | 电 话:0971-****808 |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