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县自****基地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自****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湖乡达玉德吉村
项目概况:建设**县“长白猪”****基地,繁育养殖设施总面积 34686m2(其中配种舍500m2、妊娠舍 750m2、分娩舍 500m2、保育舍 5900m2、母猪舍25536m2、公猪舍 1500m2)。饲料加工及库房 1000m2、兽医站 120m2、隔离室120m2、办公生活区300m2。建设配套设施1384.0m2(其中锅炉房 180m2、变配电室80m2、冷库300m2、污水处理站800m2、地磅50m2及配套给排水、供暖管网、供电管网、围墙、绿化工程等)。建成后达产正常年存栏长白猪母猪 10000 头,公猪500头,年繁活仔猪30.6万头,产出商品仔猪30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县**湖乡达玉德吉村
联系人: 郭总
联系方式:198****6128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城**五四西路91号双子座A座200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5****922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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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