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县 2024 年国有林管护项目(灭火弹及除草剂采购)(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 2024 年国有林管护项目(灭火弹及除草剂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包一:27万元 包二:14.4万元 |
最高限价 | 包一:27万元 包二:14.4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各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响应(工业); 7、其他资质要求:/ 包二: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响应(农、林、牧、渔业); 7、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供应货物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从包一依次类推。 |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省**市城**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971-****485 电子邮箱:****@qq.com |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31日下午14:30(**时间) |
磋商地点 | **省**市城**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
答疑澄清方式 | 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交答疑申请,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口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 1份,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纸版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确保U盘或光盘无损坏,正常使用。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项目名称: 正(副)本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盖单位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供应商。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肆份原件备案。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天 |
交货期 | 30日历天 |
其他事项 |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下进行,供应商需到现场开标; 2、磋商时间:2025年03月31日下午14:30(**时间) 3、磋商地址:**省**市城**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4、联系电话:0971-****485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971-****390 地址:**市**县园林路2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 经办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971-****485 联系地址:**省**市城**五四西路91号20号楼10820号(卢浮宫馆双子座A座8楼)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公司**市**路支行 |
收款人 | **** |
银行账号 | 105****12942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大****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784 |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