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项目建设用地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5〕28号 | 生效日期: | 2025-02-13 |
****关于**县马克唐镇至康杨镇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5〕28号
****政府:
你州《关于**县马克唐镇至康杨镇二级公路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黄政〔2024〕4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县措周乡切藏麻村,康杨镇东
门村、寺门村、上庄村、格曲村、尕么堂村,马克唐镇**村、
麦什扎村,坎布拉镇古日羊麻村、****运输局、**诚扬
****公司****电站,共计1个乡3个镇9个村2个国有单位的20.4376公顷集体农用地和0.048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连同1.225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一并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将17.1516公顷国有农用地和4.2875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连同7.188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共计50.338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县马克唐镇至康杨镇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用地。
二、****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足额缴纳,按照《**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县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