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炼钢厂6CC综合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炼钢厂6CC综合改造 | ||
采购人(单位) | **** | ||
项目简介 | **基地炼钢厂6CC为1998年日本引进的大型板坯连铸机,主体装备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随着2026年硅钢产能提升,硅钢板坯产能需求至241万吨,仅靠5CC无法完成新增硅钢产能需求,5CC、6CC需双机并行,生产硅钢。本次炼钢厂6CC新增中间包机器人设备配置同5CC,全自动机械手实现自动、半自动、手动套长水口功能,2 套机器人实现水口清洗、测温、取样、自动加覆盖剂功能。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本项目由宝钢****基地炼钢厂6CC新增中间包机器人设备供货和技术总成,改造内容与5CC项目基本一致,该方案****基地5CC上,并形成了发明专利:全自动机械手校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201****64923.1。 本设备技术水平领先,由宝钢工程承担,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有效加快项目推进。该情况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理由。 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的应用。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龚辉138****3952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9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