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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MB0U44529B | 乔树斌 |
李恢 | **省**市**县 |
民**川垣大道公园路 |
**市民**前河沟防洪治理工程(团结村至峡口村段)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省**市**县 | |
经度:102.90241,102.12808 纬度: 35.9297,36.48422 | ****环境局 |
2022-05-24 | |
东生〔2022〕127号 | 无 |
3648 | |
21.4 | ****服务中心 |
****2122MB1B84103Q | ******公司 |
****0102MA****2280 | 无 |
无 | 2023-12-05 |
2024-11-07 | 2024-12-04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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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动 | |
**市民**前河沟防洪治理工程(团结村至峡口村段)位于**省**市民**中川乡前河沟,主要河道治理长度为9.6km,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E102°54′8.66″、N35°55′46.93″,终点坐标为E102°54′17.30″、N35°51′6.81″;项目内有川大高速、川官公路等,交通便利。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实际调查,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治理长度为9.6km,**防洪提和护岸总长为11.087km,其中左岸防洪堤4.611km,护岸0.281km,右岸防洪6.195km,退水管20座、支沟汇入口20处,潜坝30座。 | **市民**前河沟防洪治理工程(团结村至峡口村段)位于**省**市民**中川乡前河沟,主要河道治理长度为9.6km,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E102°54′8.66″、N35°55′46.93″,终点坐标为E102°54′17.30″、N35°51′6.81″;项目内有川大高速、川官公路等,交通便利。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实际调查,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治理长度为9.6km,**防洪提和护岸总长为11.087km,其中左岸防洪堤4.611km,护岸0.281km,右岸防洪6.195km,退水管20座、支沟汇入口20处,潜坝30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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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已有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泼洒抑尘;施工材料远离地表水体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措施;涉水工程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2.施工期须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八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全封闭设置围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作业区、生活区100%进行硬化,裸露土方、砂石等建筑材料100%采取全覆盖,在出入口100%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渣土车辆100%采取全封闭运输,拆除工程、土方施工开挖、回填100%采取湿法作业,规模以上建筑工程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并与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施工现场100%配备控尘专职人员;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施工期应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并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 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场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表土均已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并播撒草籽恢复生态,本工程施工期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及草袋拦挡措施,施工开挖土方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围堰采取草袋拦挡及土工膜衬砌措施;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播撒草籽等措施,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临时占地区域植被均已恢复至跟周边生态类似,植被盖度达到70%以上;项目现场无弃方乱堆,弃方全部回用,施工过程中清淤所挖淤泥量全部用于防洪堤左右岸土方回填。本项目施工废水利用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内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用于附近村庄农田施肥,基坑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静置后废水通过潜水泵抽取后部分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施工用水,其余水量排入河道。对水环境不产生影响。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饮食油烟均自然扩散,同时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用抑尘网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产生。故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非常小。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村庄垃圾箱,由当地环卫车辆统一收集处理;项目施工期建筑废弃材料主要有废弃钢材、水泥包装分****回收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如混凝土废料、含砂、石的杂土集中堆放,送往护坡、堤角做回填料用;本工程对沟道治理段均进行疏浚,所挖淤泥量全部用于防洪堤左右岸土方回填。本项目现场无施工期遗留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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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表土均已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并播撒草籽恢复生态,本工程施工期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及草袋拦挡措施,施工开挖土方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围堰采取草袋拦挡及土工膜衬砌措施;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播撒草籽等措施,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临时占地区域植被均已恢复至跟周边生态类似,植被盖度达到70%以上;项目现场无弃方乱堆,弃方全部回用,施工过程中清淤所挖淤泥量全部用于防洪堤左右岸土方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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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