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2024年**道路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省**市**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9层904号,更正为:**省**市**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9层904号。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实施方案的评审事项“方案内容完整满足采购需求,且无缺项、无缺陷的得6分。方案缺项的扣1分/项,方案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处,扣完为止。”分值有误,现更正为:方案内容完整满足采购需求,且无缺项、无缺陷的得6分。方案缺项的扣1分/项,方案内容有缺陷的扣0.5分/处,扣完为止。
2、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规定,本次更正内容不涉及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4日
本项目采购过****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600900
CA及签章服务:****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24日在《**政府采购网》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告链接:http://www.ccgp-sichuan.****.cn/maincms-web/article?type=notice id=7964b78a-2dac-469d-8ec1-124****93644 planId。
名称:****
地址:**省**市**区珠**路187号
联系方式:0838-****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9层904号
联系方式:028-****08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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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