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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三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823 号、《****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部分2024年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179号)文件精神,从各乡镇推荐从事小麦、青稞、马铃薯、油菜等粮油作物(不含燕麦或饲草作物)种植,生产经营能力强,示范带动******社、****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11家中,通过遴选会议确定符合有关文件要求的4家**社和2****牧场,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遴选符合有关文件要求的4家**社和2****牧场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附表1)。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11月29日至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974--****341 ****276
****科技局 ****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